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中明确,全国范围内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夫妇,可以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津贴。
据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津贴是国家为挽留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推出的一项政策。适用人员为四类家庭:一是独生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成年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二是独生子女为中青年和老年的家庭;三是独生子女为二孩家庭,但因教育、工作等原因无法照顾老人的家庭;四是独生子女成年后出现了重大疾病、伤残或者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新规定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免费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并且每年都可以获得相应的特殊津贴。另外,同时符合四类情况的家庭,可以享受多种扶助政策。此外,在孩子成年后,家长为他/她购买名下的住房,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