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置喙”的意思是指“无可置疑,毫无争议”。在现代用法中多用于法律、政治、社会等领域中,指某事实或性质是无可争议的,任何人都不能否认和改变。
“不容置喙”的典故最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的佛教经典《涅槃经》中。佛经中说到,当时有一个名叫须陀洹的人问佛陀:“如来是一人还是有多人?”佛陀回答:“顺天人民皆知如来,其所以大是,皆由八万四千圣众之力为助,我身虽一,实是多人。此并无他理,不容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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